一、 申請管道
申請任何輔具補助前,都必須先啟動申請流程。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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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請:民眾檢附紙本文件至櫃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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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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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申辦、免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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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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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隨時查詢申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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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系統功能:包含輔具申請、歷年申請案件查詢、案件查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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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請流程 (2023 年新制)
2023 年起,補助項目從 172 項增加至 242 項,採精準產品分級以符合使用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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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送出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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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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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評估規定: (1) 不需評估。 (2) 由醫療院所或輔具中心評估。 (3) 需由輔具中心評估。 (4) 僅需醫師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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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意義:在購買前,由政府或委辦單位確認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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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收到核定函後始得購買輔具,且必須依核定內容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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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購買後請款。檢附收據、保固書及相關文件辦理。
三、 貼心小叮嚀:代償墊付
若向特約廠商購買,僅須支付差額即可直接取得輔具。後續的核銷程序由廠商辦理,民眾無需自辦,既輕鬆又省時。
資料來源:輔具資源入口網
(1) 身障輔具補助
- 服務說明: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動「輔具線上申辦系統」,且適用範圍為有輔具需求且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或「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補助對象資格者。
- 申請須知:
- 申請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規定。
- 未申請先購買輔具者不得提出申請,且亦不予補助。
- 每人每2年度以補助4項輔具為原則。
- 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與長照輔具重複申請。
- 網站連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輔具線上申辦系統
- 流程: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基準表補助對象→填寫輔具線上申辦系統→輔具中心安排評估→輔具中心或縣府審查後核定→收到核定輔具公文→六個月內可購買
(2) 長照輔具補助:
- 服務說明: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 申請須知:
- 申請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補助對象。
- 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與身障重複申請。
- 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2、 臨櫃申請:
(1) 身障輔具補助:
- 流程: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基準表補助對象→填寫苗栗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輔具中心安排評估→輔具中心或縣府審查後核定→收到核定輔具公文→六個月內可購買
- 表單下載:苗栗縣政府社會處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 苗栗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
-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核銷申請書-一般
-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核銷申請書-助聽器
3、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