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輔具補助
1. 身障輔具補助
- 服務說明: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動「輔具線上申辦系統」,且適用範圍為有輔具需求且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或「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補助對象資格者。
- 申請須知:
- 申請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規定。
- 未申請先購買輔具者不得提出申請,且亦不予補助。
- 每人每2年度以補助4項輔具為原則。
- 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與長照輔具重複申請。
- 網站連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輔具線上申辦系統
- 流程: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基準表補助對象→填寫輔具線上申辦系統→輔具中心或縣府審查後核定→收到核定輔具公文→六個月內可購買
(2) 長照輔具補助:
- 服務說明: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 申請須知:
- 申請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補助對象。
- 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與身障重複申請。
- 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 網站連結:苗栗縣政府長期照顧處服務申請
2、 身障輔具核銷
收到核定函後,買輔具主要有以下
🛒 【管道 A】特約廠商
怎麼做:直接與「縣市特約廠商」店家購買。
現場只付「自付額」(差額),補助款由廠商直接向政府請款。
📄 【管道 B】民眾自行墊付請款
怎麼做:與非特約廠商購買全額付款。
要備齊:核定函、發票/收據正本(載明品項與買受人)、保固書影本、申請人存摺封面
等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之公所申請
📌 貼心小提醒:
請務必「先拿到核定公文」再進行購買,才符合補助資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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