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條件:
1.證照條件:具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書為佳或具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聽力師證照者。
已具有輔具評估人員資格者優先錄取,若尚未有輔具評估人員資格,應於聘雇後一年內取得輔具評估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2.具輔具評估經驗者為佳,無經驗者亦可。
・可獨立作業、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能接受挑戰者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需具汽、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內容:
・提供輔具評估/輔具租借/輔具展示等相關對民眾之服務
・提供輔具諮詢與中心、到宅、據點、機構評估業務及撰寫評估相關紀錄
・提供輔具展示、使用、追蹤、檢核等服務
・社區宣導、參訪接待等服務
・定期、不定期之計畫規劃與執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方案規定:
・每年應接受至少20小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
福利/制度:
・年終、勞健退提撥、團體保險、員工健檢、久任制度、生日禮金、節慶禮金
其他說明:
・聘僱種類-正職
・薪資47,000~52,000元
・工作時間8:00-12:00、13:00-17:00
(周休二日,例假日則依政府單位公告,假日視情況出勤)
・依法工時、休假及勞健保福利
(休假依照人事行政局排定之國定假日,其他比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辦理)
聯絡方式
履歷寄至a89520053@gmail.com 。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別-您的姓名」
聯絡電話:037-268462 林主任